(一)負責對全市政法部門共同的涉及全局的工作作出總體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并指導、協調、監督各部門工作。 (二)協調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向市委提出建議。 (三)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專項斗爭工作。 (四)監督和支持全市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和討論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五)加強對政法領域實踐和理論問題調查研究,協助市委決策和統籌推進政法改革等工作。 (... [查看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