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全州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工作會議在延吉召開。會議要求,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州委關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工作要求,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深化新時代“楓橋經驗”延邊實踐,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為延邊振興發展跨越趕超貢獻政法力量。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書記周金星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指出,要牢牢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大意義、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立足預防,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立足調解,充分發揮調解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中的基礎作用;立足法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立足基層,就地解決各族群眾反映的各類矛盾問題。會議強調,要堅持統一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堅持部門聯動和齊抓共管相統籌,堅持考核評價和保障激勵相貫通,擰緊責任落實鏈條,匯聚干事創業強大合力,確保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延邊落細落實見行見效。

與會人員分別到州暨延吉市綜治中心、延吉市北山街道綜治中心、延吉市北山街道丹英社區進行現場觀摩。會上表彰了延吉市委政法委員會等25個全州“楓橋經驗”先進典型單位。龍井市梨園街道、圖們市月宮街道、延吉市建工街道延春社區、和龍市東城鎮光東村、汪清縣人民法院等先進典型單位作交流發言。
副州長、州公安局局長段于建主持會議。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樸永剛、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欣、州國家安全局局長劉曉峰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