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面鮮紅的錦旗,雖只有寥寥數語,凝練的卻是當事人發自肺腑的感謝和干警司法為民的熱忱。在琿春市人民法院全面復工的第二天,執行局干警王學斌就收到了一面滿載當事人謝意的錦旗。

2017年,陳某與周某、王某合伙開辦飯店,三人約定好出資金額及所占股份,但周某未按照約定投入資金,由陳某為其墊付。后來,周某一直未給付陳某幫其墊付的款項,陳某一紙訴狀將周某告上法庭。在法院判決生效后,仍未見周某有任何履行行為,陳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王學斌接收案件后,迅速梳理案情并核查了被執行人周某名下的財產線索,第一時間查封了周某名下車輛車籍并將車輛進行扣押。秉持著為群眾辦實事的理念,王學斌聯系雙方當事人來院約談還款事宜,在他的積極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和解當天,周某自行出售其名下車輛并給付申請執行人陳某大部分執行款,并承諾余款4月1日前全部履行完畢。在居家隔離期間,王學斌仍不忘提醒周某一定要積極履行還款義務。復工當天,王學斌再一次撥通了周某的電話囑咐其還款。次日陳某收到還款后便立刻為王學斌送來了“廉潔奉公為民,高效公證執法”的錦旗,以示感謝!
漫漫執行路,拳拳為民心。今后琿春法院將繼續發揚執法為民的精神,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好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