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對法律法規不了解,現在聽你們解釋后,就清楚明白了。”近日,吉林省遼源市居民李某某在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綜治中心法院工作室對法官和調解員說道。
不久前,李某某駕車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交警認定李某某承擔此次事故全部責任。但雙方就理賠項目和理賠金額產生了分歧,多次協商未果后訴至法院。
龍山區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了解事件經過后,認為該糾紛事實清楚,爭議不大,遂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在得知均有調解意向后,引導雙方當事人到綜治中心進行面對面調解。經過多輪協商,雙方最終確定了一個合理的賠償方案,李某某當場履行賠付金額,原告撤訴。
這一案例是吉林法院融入綜治大格局,賦能基層社會治理的生動體現。
2020年以來,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圍繞更好統籌執法辦案與源頭治理,以助推、融入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為重要抓手,著力推進法院主導型解紛機制向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轉型,基層人民法院參與地方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四年攻堅:從試點探索到全省覆蓋
早在2020年初,吉林高院黨組就提出“加快推進法院主導型解紛機制向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轉型”的工作目標,并確立了“請進來、走出去”的工作思路,在把各類社會調解組織引入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的同時,組織有條件的基層人民法院在綜治中心設立訴調對接中心,將訴前調解工作納入綜治中心多調聯動的矛盾糾紛預防化解體系,依托綜治中心開展前端化解工作,遼源、四平等地法院當年即實現了訴調中心入駐綜治中心,打響了試點“第一槍”。
2021年,吉林高院在總結各地法院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推進力度,確立了“全省基層人民法院訴調中心全部入駐或接入本地綜治中心”的年度工作目標,基層人民法院結合本地實際,通過采取團隊入駐、法官派駐、線上接入等模式,當年即實現全部入駐或接入,讓司法服務觸角延伸到基層治理最前沿。
2022年5月,吉林省委政法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和實體化運行的通知》,并將2024年確定為“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提升年”,納入省委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和全省“狠抓落實年”重點項目,提出有力量進駐、有專門場地、有專項經費、有編制機構的“四有”工作要求,明確硬件設施、解紛資源、功能定位、運行機制等建設標準。吉林高院及時調整工作思路,要求各地法院“建成一個、入駐一個”,逐步實現全省基層人民法院訴調中心全部實體入駐的工作目標。
2024年底,吉林省65家地方基層人民法院訴調中心全部實體入駐當地綜治中心,15家林區、鐵路直屬基層法院實現靈活就近入駐。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永秋表示,這一成果不僅標志著吉林法院提前一年半完成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6月底基層法院訴訟服務團隊100%入駐縣級綜治中心”的要求,更讓司法力量深度嵌入基層治理,為群眾化解矛盾糾紛開辟了“快車道”。
機制創新:打造“一條龍”解紛閉環
今年7月,松原市乾安縣綜治中心接到一起涉眾涉農合同糾紛:當地280余戶養殖戶此前與某肉牛公司達成買賣協議,公司賒購791頭牛犢,后因資金周轉困難未按約定付款,涉及金額超800萬元。
今年6月,部分養殖戶向乾安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肉牛公司支付貨款,還有不少養殖戶到縣信訪局信訪,希望政府作為信譽擔保和管理部門督促公司付款。
乾安縣法院聯合縣信訪局、畜牧局成立解紛工作組,分析后認為該案適合先行調解。綜治中心受理登記后,將糾紛交由法院入駐訴服團隊中的退休老法官負責調解。經過多輪溝通,雙方最終確定整體和解方案,法院還依申請對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
“沒想到法院的事在綜治中心就能辦,調解完當場就能作司法確認,太方便了!”7 月15日,在乾安縣綜治中心調解室,剛拿到司法確認文書的養殖戶代表連連稱贊。
養殖戶們的便捷體驗,源于吉林法院構建的全流程訴調對接機制。
2024年4月,吉林高院黨組研究制定了《關于全省基層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實體入駐當地綜治中心指導意見》,確定“一目標、兩標準、五原則”的入駐要求,以依托綜治中心開展調解工作為目標,明確軟硬件建設和運行機制建設兩個運行標準,遵循以人民為中心、“走出去”、法治保障、加強指導、因地制宜五項工作原則,指導各地法院因地制宜派駐訴訟服務、速裁團隊入駐綜治中心,做好案件分流、指導調解、聯動聯調、司法確認、簡案快審工作。一些法院還根據實際情況入駐了部分執行人員,形成調、立、裁、執“一條龍”的入駐模式。
今年7月,吉林高院與吉林省委政法委聯合起草印發《縣級綜治中心與基層人民法院矛盾糾紛前端化解工作銜接機制(試行)》,按照“綜治中心搭臺、入駐部門唱戲、實質化解糾紛”要求,進一步整合解紛資源,建立矛盾糾紛統一受理、分類流轉、依法辦理、閉環管理工作機制。
在這一機制下,群眾訴求由綜治中心統一接待、登記受理、分流化解,化解成功的可以就地申請司法確認,化解不成的就地立案受理,簡單案件就地速裁快審,綜治中心對流轉節點、辦理期限等進行全流程管理。
“我們希望探索糾紛‘雙向’分流模式,在綜治中心搭建調裁審銜接的‘分診臺’,推動綜治中心成為‘黨委抓總、法院嵌入、多元共治’的治理核心樞紐。”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郭巖說。
今年以來,吉林省基層人民法院依托綜治中心分流案件17762件,綜治中心調處成功11382件,法院入駐團隊指導綜治中心其他入駐力量調處8635件。
特色樣板:因地制宜解民憂
在推進人民法院訴調中心入駐綜治中心的過程中,吉林高院堅持以點帶面,示范引領,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黨委和基層人民法院打造樣板,努力提升矛盾糾紛綜合治理、源頭化解的輻射效能。
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在綜治中心組建了“四區七能”司法服務平臺,精選1個訴訟服務團隊、5個審判團隊和2個執行團隊,實現專業力量與群眾需求精準對接。與其他入駐單位、調解組織、行業協會常態化協同聯動,做實裁審銜接和訴調對接,構建了“調解優先、分層遞進、司法兜底”的立體解紛體系。
今年4月,南關區法院就依托這一解紛體系化解了一起涉及145人的群體性糾紛:綜治中心的法院立案窗口在收到集體訴訟起訴狀后,委托綜治中心的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最終由區綜治中心牽頭,法院、公安、人民調解委員會及鄉鎮(街道)相關人員共同參與,將案件圓滿化解。
南關區法院立案庭庭長仲光銳表示,這起案件能夠圓滿化解的關鍵就在于利用綜治中心一體化實現了基層受理+調解全流程辦理,法院+基層調解組織、公安等多部門聯動,最大限度地滿足了群眾節約訴訟成本的訴求,實現專業力量與群眾需求精準對接。
像這樣具有特色的基層法院模式還有很多。延吉市人民法院緊盯綜治中心和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兩個分流節點,建立“正反向雙軌流轉”機制。立足轄區朝鮮族聚居、多民族共居的地域特點,組建“雙語調解團隊”“老法官工作室”和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共同做實分流引導和先行調解工作,筑牢前端治理防線。
舒蘭市人民法院依托綜治中心精心打造“一廳五區”訴訟服務區域,設立8個服務窗口、7個功能室,實現立案、調解、司法確認全流程閉環。線上打通法院與綜治中心信息共享平臺,線下優化立案接待、糾紛調解等崗位職責,健全調解指導、案件移送、聯動聯調等機制,提升整體運行質效。
大安市人民法院將立案審查、集約送達、司法確認、12368訴訟服務熱線、執行事務辦理、速裁案件就地審理等轉移到綜治中心,通過全流程人員跟蹤指導,保障工作高效開展,雙方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的,20分鐘內即可完成文書出具,獲得當事人好評。
這些各具特色的解紛模式,共同構成了吉林法院司法力量融入基層治理的生動實踐。通過因地制宜打造解紛樣板,不僅提升了矛盾糾紛化解效率,更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服務的溫度與速度。
如今,吉林法院以司法之力助推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的經驗,已在全國法院系統會議上作典型介紹,為基層社會治理貢獻了“吉林方案”。
主辦單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 吉ICP備10201797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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