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松水的吉林,東部是浩瀚的長白山原始森林,西部是遼闊的松嫩平原,是野生動植物的天然庇護所。全省已記錄有脊椎野生動物602種,維管束植物多達2200余種。吉林優越的生物多樣性離不開司法的守護,2022年9月26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長春環境資源法庭正式成立,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長春環境資源法庭及10家基層法院集中管轄全省環境資源案件,覆蓋吉林省各個生態功能區。三年來,“1+10”指定管轄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發揮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在生態文明建設體系的重要作用,讓生態之美繪就吉林振興的壯麗畫卷。
專業化審判,構建精準司法保護格局
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成立三周年以來,“1+10”指定管轄法院共審理非法狩獵、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盜伐林木、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等破壞生物多樣性刑事案件1264件,累計審理30例刑事附帶民事環境公益訴訟,4件民事環境公益訴訟,依法加大對破壞生物多樣性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其中,為守護“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徙通道,“1+10”指定管轄法院審理涉破壞鳥類資源案件227件。為守護第一批被列入五個國家公園之一的東北虎豹國家公園,2023年,吉林高院與長鐵中院加入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協作聯盟,琿春林區基層法院審理的王某民等濫伐林木、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強化專業審判支撐,長春環境資源法庭經培訓后為117名人民陪審員頒發環資專業人民陪審員聘書,在涉野生動植物保護公益訴訟等案件中吸納專業意見,確保案件審理兼具合法性與科學性。探索借助“外腦”力量,與吉林省法學會生態法治研究會建立生態環境司法實踐與理論研究中心,強化理論創新、服務司法實踐、加強人才培養,為吉林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態環境司法專業化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協同化治理,凝聚多方聯動保護合力
深化審判協作保護,為全方位守護生物多樣性,“1+10”指定管轄法院構建起環境資源審判協作網,帶著國徽走進濕地邊緣、林區腹地,在全省設立32個巡回審判點。發揮府院聯動作用,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與長白山管委會攜手,共建“長白山生物多樣性保護”府院聯動機制,形成多元參與、協同共治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新模式。加強重點區域協同保護,白城鐵路運輸法院設立向海國家級保護區司法保護基地,就保護區內非法占地、非法狩獵等罪刑統一認定標準。
系統化修復,筑牢生物多樣性保護根基
堅持打擊與修復并重,依法追究非法開墾森林濕地等破壞生物多樣性犯罪行為刑事責任的同時,延邊鐵路運輸法院將主動繳納生態環境修復費作為量刑情節進行考量,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生態效果的統一。積極推動主體角色轉換,讓“破壞者”變成“守護者”,在長春環境資源法庭審理的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適用《履行生態保護義務承諾書》,引導當事人主動加入當地“護飛隊”,參與勸阻非法捕獵、舉報違法交易。完善生態環境修復體系,“1+10”指定管轄法院引導當事人簽署生態修復承諾書40份,發出原地管護責任書3份、環境保護責任告知書8份,明確修復標準、管護責任及教育義務,在全省建立23個生態環境修復基地,補植紅松等各類樹木139577株,增殖放流116.8萬尾,有效保護生物多樣性。
“1+10”指定管轄法院將在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導下,向生物多樣性保護領域縱深發力,持續完善環境資源專業化審判、協同化治理、系統化修復機制,為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吉林實踐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主辦單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 吉ICP備10201797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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