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琿春市公安局舉行儀式,熱烈歡迎“1996·04·02”命案積案專案組凱旋。琿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金勛在講話中,代表市委、市政府祝賀案件告破,并慰問了專案組民警,同時強調,該案的告破彰顯了公安鐵軍的責任與擔當。這一戰果的背后,是一起跨度為29年的命案積案的偵破歷程。
1996年4月2日,本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酒后與張某某(死者)、寧某、吳某在琿春市哈達門鄉某村客運站前因瑣事發生口角,隨即毆打在一起。其間,林某某從附近的商鋪內取出一把尖刀刺中了張某某的胸部,導致張某某死亡。隨后,林某某潛逃。
接到報案后,琿春市公安局刑偵部門對現場進行了勘查,對寧某、吳某及目擊證人進行了詢問,確定了林某某的犯罪嫌疑人身份。受當時辦案條件和客觀因素的制約,追逃工作始終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29年來,琿春公安幾代民警從未放棄過對林某某的追捕。全省公安機關命案積案攻堅專項行動開展后,在省公安廳和延邊州公安局的統一部署和具體指導下,琿春市公安局將該案作為攻堅重點,抽調骨干力量組成專案組,持續發力、勠力攻堅,只為不辱使命。
功夫不負有心人。不久前,在延邊州公安局刑偵支隊的大力支持下,專案組發現了林某某在外省某地的行蹤。此時的林某某不僅冒用他人身份,還刻意避開人員密集區域活動,反偵查意識極強,抓捕難度很大。
11月2日,琿春市公安局在獲取了關聯信息后,派出抓捕組連夜趕赴目標地,經過38個小時的連續工作,最終確定了林某某的落腳點和工作地點,同時掌握了其活動規律。11月4日7時許,林某某在前往打工地途中被民警抓獲。
林某某被抓時說:“聽到你們的東北口音,我心里就知道是什么情況了,東躲西藏的日子結束了……”經突審,林某某如實供述了其當年在琿春市哈達門鄉持刀殺害張某某后潛逃省外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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