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瑩是通化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二級檢察官。參加檢察工作以來,她忠誠履職,追求極致,所辦數百件案件無一錯案,被省檢察院榮記個人二等功1次、個人三等功1次,被市檢察院榮記個人三等功3次、嘉獎1次,2020年獲“通化檢察精英”稱號。

勇于攻堅克難,積極回應人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
2013年徐瑩辦理“十八大”以來全省第一個正廳級領導干部趙某受賄、濫用職權案,對28起受賄犯罪事實、2起濫用職權犯罪事實成功起訴,追繳贓款物、挽回國家經濟損失近500萬元。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并表示不上訴。2014年,她身懷六甲,仍然多次取證、提訊,高質量辦理了趙某等三人重特大販賣、運輸毒品案。查明劉某重要犯罪事實,將販賣毒品數量由40余克變更為600余克,刑期升檔至無期徒刑;將第三被告梅某非法持有毒品變更為販賣,追加刑期三年以上。同年辦理的叢某、劉某非法經營抗訴案,改變一審法院 “500萬元以下”數額認定,將犯罪數額準確認定為650萬元,即達到“情節特別嚴重”,抗訴意見得到二審法院支持,予以改判,判處被告人叢某有期徒刑五年。2018年辦理了震動全國的“6.10”特大電信詐騙案,對以被告人王某為首集團26名主犯從快、從嚴、高質量起訴,集團首要分子王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主犯均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為上千名被害人挽回重大經濟損失。2019年成功辦理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吉林省保護傘案件中級別最高、涉案數額最大的崔某貪污、受賄、濫用職權、虛假破產案,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及罪名均被法院采納,法院判處崔某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1220萬元,為國家挽回2.5億余元重大經濟損失,并掃除了張某黑社會性質保護傘。

堅持忠誠為民,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
徐瑩積極參與“檢察開放日”活動,大力宣傳通化未成年人檢察取得的突出成效,從未成年人法律政策宣傳、典型案例剖析、加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等多個方面向人大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媒體等全面展示了通化檢察在未成年人教育、感化、關心、保護上的檢察作為,營造了檢察機關與社會各界共同關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她多次向與會各界代表講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法治課,廣泛宣傳新制度的意義并展現通化檢察高效落實情況,使這一新的刑事制度深入人心,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作出了積極努力。
堅持提升辦案質效,促進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徐瑩堅持辦案與調研工作同步開展、同步提升,制定建立《刑事檢察部規范化手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細則》等部門規范和工作辦法,有效推動條線工作高效、規范開展;定期統籌數據進行分析研判和業務通報,為及時調整工作要求和指導方向提供數據支撐和保障。在總結辦案經驗、梳理典型案例的同時,注重向基層調研、向基層要數據、找問題,已撰寫《刑事犯罪社會治安情況調研報告》《落實修改后刑訴法加強人權司法保障調研報告》《通化地區階段性命案分析研判報告》。撰寫認罪認罰、公開聽證、“案-件比”等信息10余篇被通化檢察、吉林檢察簡報、北方法制報等采用。

堅持奮勇爭先,為通化檢察爭光添彩
多年來,徐瑩多次代表通化檢察機關參加各類業務競賽:2011年代表通化檢察參加“全省公訴人、律師論辯賽”,進入全省前十,獲“優秀論辯獎”。2012年在全市“最佳公訴人暨優秀公訴人大賽”中,以總分第一名的成績獲“全市最佳公訴人”稱號。2016年參加全省公訴業務競賽,被省院評為“第二批全省檢察業務尖子”。2018年在“第二屆?吉林省公訴人與律師論辯賽”中,取得近年來通化地區在省級賽事中的最好成績——團體第二名,個人獲全省“優秀辯手”,通化地區獲得大賽唯一組織獎。
主辦單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 吉ICP備10201797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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