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愛民”:王立鵬
王立鵬,男,漢族,1982年6月20日出生,中共黨員,2005年7月參加公安工作,三級警督警銜,現任遼源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興陽社區警務室主任。從警十六年以來,他始終把聽黨指揮、踐行使命深植于自己的思想中;把服務群眾、無私奉獻踐行于自己的工作中;把克己奉公、廉潔自律貫穿于自己的行為中。
王立鵬出色地完成了各項繁重的工作任務,取得了優異的工作成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他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既當指揮員又當戰斗員,勇挑抗擊疫情重任;企業復工復產期間,他又身先士卒奮戰在第一線,為責任區內企業的經濟復蘇發展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日常工作中,他時刻牽掛轄區群眾,夯實各項基礎工作,有效地營造了轄區內和諧文明的社會氛圍。他用自己的忠誠、奉獻和擔當,獲得了領導的認可、同事的贊同和群眾的擁護。
王立鵬充分利用吉林“互聯網+公安”綜合服務平臺、“吉林公安”手機客戶端和微信公眾號警企直通車等新媒體,采取線上信息化手段核查和實地深入企業復查相結合方式,幫助企業查詢務工人員是否為我省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及重點疫區來遼人員等信息,對復工人員行蹤軌跡進行細致排查,確保企業復工人員安全,累計為38家復工復產企業核查員工1557人。加強企業周邊治安巡邏,制定周密科學的巡邏路線,達到覆蓋全面無縫銜接的工作要求,興陽社區警務室累計投入巡邏防控警力達730人次,化解涉企矛盾糾紛52起。他的主動作為和勇于擔當,充分保證了責任區內387家企業的安全有序運營,充分彰顯了公安機關在企業復工復產期間保駕護航的職能作用。王立鵬的微信、QQ里有各類業主群、居民群達15個之多,他用自己的熱情和真誠換來了轄區居民的贊譽和肯定。今年以來,王立鵬排查矛盾糾紛問題168起,他因地制宜創新方法,將168起矛盾糾紛全部成功化解,化解率達到100%,興陽社區沒有發生“民轉刑”、“刑轉命”案件。
從警十六年來,王立鵬在社區民警這個平凡的崗位上,恪盡職守,無私奉獻,默默付出,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績。他的心中始終不變的是對黨的絕對忠誠,對人民警察這個光榮稱號的無限熱愛和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
“民擁警”:吳和文
搭建連心橋
構筑和諧墻
吳和文,男,漢族,中共黨員,63歲,現任遼源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員,自1981年參加工作,一直在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擔任法官,從事審判工作,一干就是38年,有著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實踐經驗。退休后,吳和文也沒閑著,繼續發光發熱,成為了一名人民調解員。2019年,吳和文同志榮獲吉林省第二屆“我最喜愛的人民調解員”榮譽稱號。
學習調解知識
提高自身素質
在工作中,他先后認真學習了《人民調解工作程序》《民法典及司法解釋》以及人民調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規,通過學習,理論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在實際工作中,認真分析每一起處理過的矛盾糾紛,總結成功經驗,通過不斷學習積累,調解能力有了很大提升,逐漸成為了一個能夠熟練化解各種矛盾的行家里手。
愛崗敬業
嚴格工作程序
“群眾工作無小事”,家庭矛盾、鄰里關系、土地糾紛、勞動爭議等等,有些看似事情不大,但每件事情如果有群眾反映了,不去處理或是處理不當,都可能會變成上訪事件。做為人民調解員,他心里時刻裝著的是人民群眾,想著的是群眾的事,以辦事公平、公正贏得了群眾的信任和認可。
重視預防
堅持調防結合
基層問題錯綜復雜,群眾矛盾千變萬化,僅靠調解解決不了所有問題。在調解工作中,吳和文能始終努力把工作重點放在“防”字上,能認真摸索研究各類糾紛的特點和發生規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頭,對可能誘發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問題及時化解,確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作用。
成效顯著
筑牢穩定防線
三年來,吳和文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00多件,電話解答咨詢共計2000余次,行程調解卷宗300余卷,現場咨詢200余人次,口頭解答100余件,上門處理矛盾糾紛數十件。經他手的案件無一件因民事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未發生一起群眾越級上訪的事件。
我們從吳和文同志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種力量,一種扎根于基層四十載,卻仍然不急不躁、默默奉獻、無怨無悔、甘做百姓解憂人的精神。
主辦單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 吉ICP備10201797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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