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的立案窗口迎來一場特殊的立案。原告徐某在律師的陪同下遞交離婚訴訟材料,全程不斷用手語交流,又借助紙筆反復溝通,才勉強完成基本信息登記。
案件立案后,法院干警向被告李某送達文書時,發現她同樣是聽障人士,身邊也無親屬陪同。干警無法辨識手語,紙筆交流效率極低。最終,在熟悉情況的村委會工作人員協助下,才艱難完成關鍵信息的確認與訴訟材料的送達。
面對原告、被告均為聽障人士的實際情況,為保障他們平等參與訴訟的權利,伊通法院主動聯系當地特殊教育學校,承辦法官自費聘請資深手語老師擔任庭審翻譯,用專業的手語搭建起一條“聽得見”的司法橋梁,讓“無聲”的訴求也能被清晰傳達。
法庭內莊嚴肅穆。原告徐某略顯局促,被告李某神情凝重。承辦法官每提出一個問題,手語老師便以規范的手語動作向當事人傳達;當事人回應時,老師又同步將手語轉化為口語。整個庭審在手語的流轉間順暢推進。
“原告,你主張離婚的依據是什么?”承辦法官提問后,手語老師迅速翻譯出問題內容。徐某抬頭注視老師,雙手快速翻動,陳述自己已獨自生活十余年,與被告失去聯系,并提供了村委會證明和一位證人出庭作證。被告李某情緒略顯激動,通過手語反駁:“我曾嘗試聯系原告,也去找過她,但她不愿回來。”
經審理查明,雙方無共同財產需要分割,婚后所育子女已成年獨立生活,并表示尊重父母選擇。承辦法官放慢庭審節奏,重點圍繞“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展開調查,并多次通過手語老師勸導雙方“理性看待婚姻,兼顧過往情誼與未來生活”。
承辦法官指出,雙方分居已逾十年,若感情無法修復,維持現狀對彼此都是痛苦。盡管經過多輪調解,雙方在是否離婚問題上仍存在根本分歧,最終未能達成一致,法院決定判處雙方離婚。
盡管案件未能以調解方式結案,但整場庭審通過手語老師準確、清晰的同步翻譯,全程莊重有序,又充滿司法溫情。伊通法院通過完善無障礙訴訟服務,讓每一份正義都能“被聽見”。
庭審結束后,原告徐某向承辦法官和手語老師深深鞠躬致謝。手語老師邢女士感慨道:“這是我第一次參與司法庭審翻譯,能深切感受到當事人對公平審判的渴望。法律不只是冰冷的條文,更應有溫度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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