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開庭審理,3次面對面協商,40多天的不懈調解50多次的耐心溝通,近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法官孫永明以“小事不小辦”的為民初心,成功化解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高度贊譽。
購房人與房地產公司因為房屋交付標準產生爭議訴至一審法院,并申請查封了房地產公司名下的其他房屋,房地產公司隨即提出反訴。一審法院作出判決后,購房人不服判決上訴至長春中院。承辦法官經過仔細閱卷和庭前詢問后,結合案件的事實和雙方當事人的訴求研判,若能促成調解,才能最大程度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在首次主持調解未能成功后,承辦法官繼續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工作,認真傾聽雙方真實訴求,并與房地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人、購房人夫妻雙方及其代理人進行反復溝通。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終于放下分歧,達成一致調解意見。10月31日,調解協議順利履行完畢,一審法院也出具了解封裁定,這起牽動雙方利益的糾紛畫上了圓滿的句號。近日,購房人專程帶著錦旗來到法院,對法官專業細致、盡職盡責的調解給予高度肯定。
一起普通的糾紛案件,一紙薄薄的調解協議背后是法官對公平正義的執著追求和對司法為民理念的生動踐行。當事人“為民解難”的由衷贊譽,將繼續鞭策民一庭全體干警砥礪前行,不斷提升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為長春法院高質量發展、為法治社會建設提供更加堅實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主辦單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 吉ICP備10201797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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