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司法能力,提高民間借貸與金融審判質量,精準服務發展大局,11月12日,榆樹市人民法院舉辦“沃榆?司法論壇——民間借貸與金融審判業務培訓會”,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長春金融法庭)庭長邵明福、四級高級法官梁明、法官助理李博一行到榆樹法院以“點單式”培訓模式開展對下業務指導,精準回應了基層法院司法需求,為參訓法官精準理解與適用法律、統一裁判理念與尺度提供了指引。
培訓會上,梁明結合二審金融發改案件中常見的“如實告知、保險人代位求償權、委托送達”等審判實務中的熱點、難點及裁判規則等問題進行了全面的剖析講評,以典型案例為切入點,就涉及“雙錄”案件認定、車輛保險“高保低賠”、電動車與機動車保險分類界定等常見爭議問題,詳細講解了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等規則。
“金融審判承載著維護金融安全、服務實體經濟、保障民生權益的多重使命,必須牢牢把握核心審判理念。”邵明福以全國法院金融審判工作會議精神為根本遵循,結合當前經濟發展新形勢,深入解讀了“金融治理協同”“風險底線堅守”等五大金融審判理念的核心內涵,介紹了長春金融法庭的職能定位、管轄范圍及運行模式,并結合長春建設東北區域性金融中心的發展需求,分享了法庭“整合轄區金融審判資源、集中管轄金融民商事案件”的創新實踐經驗,從宏觀層面為參訓法官們厘清了金融審判工作的“大局坐標”。
實務講解環節,邵明福重點圍繞保險糾紛、金融借款合同、民間借貸三大重點領域,立足審判實踐中高頻出現的28類爭議問題,以“法律規則+審判思路+實踐要點”的授課方式,系統講授了審判實踐中應注意的免責條款效力認定、舉證責任分配、利息標準界定、向公安機關移送犯罪線索時應注意的事項、擔保人責任的具體承擔等問題。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職業放貸人、合同效力、讓與擔保等問題及相關裁判觀點進行了深入的闡述,給出了貼合基層審判實際的判斷標準和辦案思路。
“基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關系出具的借條,以該借條起訴,案由為民間借貸糾紛還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互動答疑環節氣氛熱烈,參訓法官結合自身辦案經歷,紛紛就實務中遇到的車輛保險理賠爭議、單方委托鑒定效力認定、借新還舊糾紛處理、關聯企業借貸責任劃分等疑難問題踴躍提問。邵明福一行針對各類審判實務困惑給予了耐心細致的解答,通過精準點撥幫助參訓法官打通辦案“堵點”、厘清審理思路。
培訓結束后,榆樹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吳應書代表院黨組向邵明福一行的傾囊相授表示衷心感謝,指出此次培訓內容精準對接審判實務需求,既有理念引領又有方法指導,讓基層法官在交流中凝聚了共識,在答疑中提升了能力,是一次高質量的“賦能培訓”。
主辦單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 吉ICP備10201797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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