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金融安全關系國家安全,是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一旦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事件,勢必影響社會大局穩定。
作為長春智慧法務區重要組成部分,2022年8月18日,東北地區首家金融法庭——長春金融法庭正式設立。成立以來,法庭錨定輻射東北提供專業化法律服務目標,充分發揮專業化審判職能,不斷打造助力金融發展、防范金融風險的“金融法治引擎”,全面推動全省金融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行穩致遠。
2023年,十三家銀行原告與被告吉林某集團公司發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涉案金額8億余元,影響13家銀行及房地產等上下游產業鏈企業20余家生存發展,極易引發金融風險向社會面傳遞。重中之重,是要以專業化金融司法化解矛盾糾紛,穩住金融安全“基本盤”。按圖索驥、抽絲剝繭、釋法明理、步步為營,在長春金融法庭不懈努力下,促使案件雙方在金融安全和自身權益保護之間達成價值平衡,以和解、撤訴的方式解決爭端,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長春金融法庭一大特色亮點,在于金融審判工作機制創新。法庭充分運用獨任審理方式和當庭宣判制度,最大限度縮減案件審理期限。探索推進群體性證券糾紛“示范判決+訴調對接”工作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攜手中證資本市場法律服務中心,成功調解的訴前18起證券虛假陳述案件,為全國各地的多名投資者挽回了經濟損失。
創新金融法治協同機制,先后與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證監局、吉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長春市金融辦等多家單位建立常態化聯絡機制,在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訴調對接、涉法涉訴信息共享以及金融事件協同處置等方面展開深度合作。
充分發揮長春金融法庭“聯絡點”功能作用,積極溝通協調金融監管機構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探索構建金融司法與金融監管常態化協同機制,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2023年,成功調解一起標的額7億余元重大金融糾紛,將履行期限延長至五年,兼顧了金融機構的債權和民營企業的生存發展權。5月15日,在“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當天,成立長春中院投資者教育基地、上線長春中院投資者司法保護綜合平臺,為投資者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司法服務。
“法庭廣泛將5G、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應用于金融審判全過程、各方面,嚴格落實人民法院在線訴訟、在線調解、在線運行‘三大規則’,實行全流程無紙化網上辦案。”長春金融法庭副庭長邵明福介紹說。與此同時,法庭著力加強多元解紛機制建設,設置金融消費糾紛調解辦公室,邀請行業協會參與調解,省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入駐,力促金融糾紛源頭治理。指導南關法院建立訴前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協同吉林省保險行業協會為進駐保險公司的調解工作室授牌,開辟金融糾紛源頭預防和化解新局面。16家調解工作室共接收調解申請3611件,調解成功2559件,涉及調解金額3274.29萬元,調解成功率70.86%。此外,面向全社會發布的長春地區十大典型案例和長春地區金融審判白皮書(2022—2023)在金融領域產生深遠影響。
蹄疾而步穩,勇毅而篤行。在金融司法人才培養上,長春金融法庭也有著自身的“錦囊”。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復合型人才是重點培養方向,常態化邀請知名高校專家學者、行業協會、金融監管部門及上級法院金融審判業務骨干,創辦“金融審判講堂”,開展業務培訓6期。組建由“全國法院辦案標兵”“民商事審判領域業務骨干”一帶一審判團隊,形成專業合理,優勢互補的“黃金搭檔”梯隊培養機制。與吉林省法學會財經法學研究會簽約,促進法學研究與司法實踐良性互動與深度融合。主動與檢察機關開展業務領域共促共建,邀請全市民事檢察監督工作的檢察官共學共研,先后1400余人參與,在十方面達成共識,為構建新時期良性共贏的新型檢法關系奠定良好基礎。
“接下來,我們將持續發揮金融審判作用,平等保護金融消費者、投資者及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堅定不移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服務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健全公正高效權威的金融審判體系,為全省‘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長春振興率先突破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長春金融法庭庭長華子琳說。
主辦單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 吉ICP備10201797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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