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省全新的特色審判品牌,長春環境資源法庭指定10家基層法院跨區域集中管轄全省環境資源案件,形成“1+10”管轄的創新模式。自2022年9月正式受理案件起,至今共受理各類環資案件357件,已結255件,積極為建設生態強省、綠美吉林貢獻司法力量。
長春市生態環境局承擔著長春市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的職能,據該局一級主任科員孫成龍介紹,長春環境資源法庭仿佛“專屬”法院一般,為其提供了貼心的專業化法律指導,成效顯著。他舉例說,雙方依托府院聯動機制,經常進行溝通協調,聯合開展的普法活動受到群眾廣泛好評。“在一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中,通過長春環境資源法庭的指導,污染環境的當事人自覺履行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確定的義務,使得受損的環境得到及時有效恢復。”采訪中,孫成龍多次為長春環境資源法庭提供的司法服務點贊。
據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王宇燾介紹,為適應集中管轄后環境資源審判新任務,該法庭通過遴選法官等方式配齊配強法庭審判隊伍,成立環境資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團隊和綜合團隊,實現三合一審判機制,發揮刑事打擊、民事追償、行政處罰的整體合力,全方位制裁損害環境資源行為,全面救濟、恢復受損害的環境資源。
環境資源案件類型化、地域化特征明顯,同種環境損害行為往往重復出現。對此,長春環境資源法庭堅持為民辦事、為民解憂,采取多種便民利民措施,切實方便當事人訴訟。“我們推進‘數字化’法庭建設,實現遠程庭審、遠程提訊;設計開發‘掌上環境資源法庭’微信小程序,落實‘全域通辦’改革舉措。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讓百姓足不出戶,只需動動手指就能盡享訴訟服務。”長春環境資源法庭副庭長包娜說。
下一步,長春環境資源法庭將協助省法院加強松花江、遼河、鴨綠江生態保護開展跨省區域協作;為土地提供“刑民行執”全方位司法保護,通過聯動機制,共同守護“黑土糧倉”;充分利用東北各大高校資源,將“長春環境資源審判論壇”打造為東北區域環境司法理論研究前沿陣地。
主辦單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 吉ICP備10201797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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