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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法官耐心調解,不僅減免了漏水期間的部分物業費,還要求物業公司維修,改善了居住環境,我心里這塊石頭總算落地了。”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物業公司與業主從“針鋒相對”走向“握手言和”。
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期間,磐石某小區業主許某因不滿意物業服務拒絕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經催繳未果,訴至法院。
“業主拖欠物業費,我們的工作很難開展,該交的錢必須交!”
“連房屋漏水物業公司都不能及時解決,服務這么差憑什么交錢?”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聯系當事人詢問案件詳情,許某表示,他之所以拒絕繳納物業費,是因為他之前發現自己家的房屋外墻滲水,便多次聯系物業公司派人維修,可物業公司卻未能及時解決問題,導致許某家的墻體發霉、部分家具受損。許某對此非常不滿,認為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遂拒繳物業費。
隨后,承辦法官又來到該小區實地走訪,與小區物業進行溝通,物業公司表示,他們并非有意拖延,只是因為公司內部維修資金申請流程復雜,所以未能及時對損壞墻體進行維修。
了解清楚案件情況后,承辦法官決定采取“背對背調解+面對面協商”的模式對雙方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首先向許某釋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物業合同權利義務,告知其不滿意物業服務不是拒付物業費的理由,業主應當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同時,法官也督促物業公司主動提升服務質量,完善反饋機制,以優質服務贏得業主的信任和支持。
經過法官的耐心溝通,物業公司啟動了“服務提升計劃”,聯合當地住建部門、業委會和維修公司,制定外墻整體維修方案,并減免了許某漏水期間的部分物業費。許某一次性繳清物業費,案件成功化解。
“小物業”牽動“大民生”,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頭連著萬千居民“屋檐下的安心”,一頭系著物業公司“賬簿上的難題”。下一步,磐石法院將繼續踐行“如我在訴”理念,聚焦物業、鄰里等民生糾紛,用心用情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讓法治溫度浸潤千家萬戶。
初審:馬千卓 復審:徐婧 終審:趙忠華
主辦單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 吉ICP備10201797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