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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已經完成2套房子過戶手續了!謝謝法官,幫了我們公司大忙!”近日,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遠在江蘇的原告方給吉林高新法院的法官打來電話,對法官為該公司解決了實際難題表達了由衷的感謝。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竣工不付工程款,合作方失信起糾紛 事情還要從2020年說起。江蘇某建設公司與吉林某開發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雙方對標的金額為1500萬元的工程款卻遲遲未付。這筆久拖未決的款項,如同沉重的枷鎖,嚴重制約著建設公司的資金周轉和正常運營。無奈之下,建設公司將開發公司訴至吉林高新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尚欠的工程款、相應違約金或辦理25套頂賬房過戶手續。在訴訟過程中,建設公司還提出了財產保全申請,請求法院對被告的財產進行查封或凍結。 在售房源被查封,公司負責人急忙求解 法院在嚴格審查江蘇某建設公司的申請后,依法對吉林某開發公司的名下房源進行了查封。 “法官,我們公司的20多套房子被查封,其中包括6套已經出售的房源,近期有意向銷售的房子也都無法出售,經營馬上要停擺了!能不能給解封?”發現公司房子被查封后,該公司負責人主動給法官打來電話,語氣十分焦急。 法官詢問后得知,該開發公司正處于資金周轉緊張的經營困境中。房源被查封后,該公司更難以維持基本運營活動。被告這才急忙打來電話,請求法官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在該開發公司未提供其他財產進行擔保的情況下,提出的這一要求顯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考慮到糾紛雙方都是市場經營主體,為了最大程度減少企業損失,承辦法官嚴格審查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認真分析保全效果及風險后,立即開展雙向釋法疏導工作,可首次調解就遇到重重困難,原告一開口便向法官道出滿腹委屈,言語間盡是對開發商的不滿;被告代表也是滿臉無奈,不停訴說著企業為維持經營、交付房屋的艱難……承辦法官耐心傾聽,讓雙方把情緒充分釋放出來,第一次調解雖然沒有成功,但雙方劍拔弩張的態度都有所緩和。 承辦法官及時復盤,深入分析雙方的矛盾焦點,原告因長期未能收回工程款,承諾頂賬房屋也未如約辦理過戶手續,對被告的失信行為積怨極深;被告雖承認欠款事實,但受資金鏈緊張所困,無力一次性還清欠款,公司欠稅費的因素影響,過戶工作面臨諸多困難,雙方陷入僵持局面。但調解過程中,雙方都有意保障正常運轉,抓住這一關鍵點,法官再次做當事人思想工作,促使原、被告雙方重回“談判桌”,協商解決糾紛。 巧用“分段解封”,糾紛圓滿解決 “我們靠售房回籠資金,現在房子被查封,還債路子徹底被堵上了。”被告心急如焚,希望盡快解封。 但原告提出疑慮,“我配合賬戶解封后,那我們的利益誰來保障?你們要是講信用,這筆貨款也不會拖欠那么久!” 面對信任危機的“最后一公里”,既要保障建設公司的合法權益盡快實現,也要使開發公司“活”起來,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綜合考慮上述情況,法官提出了“分段式”解封方案。 “大家走進法院,實質性解決問題才是最終目的,都消消氣,聽我提個建議吧。”法官仔細梳理案情,待雙方情緒平緩后,與兩公司負責人娓娓道來,“既然雙方都有難處,不如各退一步。 先解封幾套房子,給他們留出喘息空間去恢復正常經營活動,履行義務。如果賣得好,就繼續解封下一批,待全部履行完畢后,建設公司即申請解除對剩余財產的保全措施。這樣做,一方面保障了建設公司權益的實現,另一方面也解決了開發公司經營的實際難題,雙贏的方法何樂而不為呢?” 為了打消建設公司的疑慮,法官與其分析利弊得失,引導其換位思考,考慮被告的實際償還能力。同時,法官也敦促開發公司盡快籌集資金支付工程款,若繼續陷入訴訟,將會給企業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其作為負責人要為企業長遠考慮。 “法官,你說得在理!”經過法官耐心地調解,原被告雙方都同意了法官提出的建議。 幾日后,雙方辦理了2套頂賬房的過戶手續,隨即向法院申請解封開發公司名下的2套房屋。通過“一付一解”的靈活操作,該開發公司盤活了資金,經營活動逐步恢復正常。于是,建設公司特地給法官打來電話表達了感謝之情,才有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初審:馬千卓 復審:徐婧 終審:趙忠華
主辦單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 吉ICP備10201797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