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長安網

他是一名生在農村、長在農村、成為律師后又堅持30年為廣大農民義務提供法律咨詢和代理的全國優秀律師;他是我市唯一一個拿出10萬元錢為蛟河市慶嶺村修路的律師;他是十年前第一個投入數萬元在永吉縣前阿拉村小學校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之家”的律師;他是二十年來不但為68名艾滋病農民義務維權三年而且堅持長年在世界艾滋病日每次拿出數萬元同眾多艾滋病農民及家人共度節日、同桌請她(他)們吃飯、送米、送面、送棉被、送溫暖的律師;他還是在中共吉林市委統戰部組織的“律師助百村”活動中的帶領者和奉獻者;他帶領的律師團隊為樺甸市下屬14個鄉鎮提供法律服務,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評。

做律師 思民需 貼民心
自1997年創辦吉林保民律師事務所,二十多年來,他義務幫助破產企業和下崗職工、弱勢群體維權達200余件,免費代理被感染艾滋病農民等訴訟案件400余件,先后為3萬余名下崗職工及弱勢群體共討回近2億元的賠償(補償)款和社保退休金,糾正冤假錯案幾十起,使13位蒙冤入獄的百姓得到無罪釋放。

在他執業至今的三十年里,他不但堅持30年不收任何來訪農民、工人和市民的法律咨詢費,而且他是全國四十萬律師中能拿出個人收入的1522.9萬元律師代理費創辦全國首家專為進京上訪、信訪和纏訪人提供義務免費法律服務中心的公益律師。他自掏腰包成立了全公益性的“吉林市婦女兒童權益維護中心”、“吉林保民律師法律志愿者服務團”、“吉林市總工會職工法律援助中心”“吉林市信訪法律事務服務中心”(現按要求更名為吉林市保民信訪法律事務服務中心。)、“吉林市律師代理申訴案件服務中心”(現按要求更名為吉林市保眾律師代理申訴案件服務中心)等為民服務維權公益民辦組織。他用自己的金錢實實在在地為廣大民眾辦了無數好事、善事和維權之事。除此之外,他還在抗震救災、扶貧助學中捐贈的各種款物累計達上百萬元。他帶領的吉林保民律師事務所成為建國以來律師行業第一個被中央文明委員會評選為“全國文明單位”的律師事務所,還被全國律協評選為“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 “吉林省先進黨組織標兵”、“吉林省AAA律師事務所”、“吉林省民營企業法律維權服務站”、“吉林市模范集體”、“市人大常委會地方立法服務基地”等。
2016年,修保出資20萬元與江城晚報社在《法制周刊》上聯辦50期《律師說法》大型公益普法欄目。從勞務用工、婚姻家庭、遺產繼承、交通事故、醫療糾紛等方面,針對群眾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法熱點、難點及貼近生活的法律需求,由律師作出專業的解答,讓廣大市民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把尊法、守法變成一種日常行為習慣,及時滿足了不同階層群眾對法律知識的需求,收到了江城百姓的好評。
當代表 聽民聲 重民情
修保任吉林省人大代表期間走進百姓當中聽民聲記民意
自2001年當選吉林市船營區人大代表和2003年當選吉林省人大代表以來,修保堅持走進社區、農村調研了解民情,他當代表的17年當中,提出涉及民生和如何實現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建議116件,正式列為省人大議案的兩件,其中《關于維護司法公正解決涉法信訪問題的建議》、《關于改革高考中提前填表填報志愿的建議》、《關于應允許出租車拼客經營的建議》、《關于應及時為農民自建合法住宅辦理房照的建議》、《關于解決提高農村民辦教師資格待遇的建議》和《關于城市臨街商業網點的衛生間應向市民開放,解決民眾上街如廁難的建議》,以及《關于解決城鎮養老問題的建議》等近百件建議和意見,省政府列為重點代表建議,并被相關部門采納。因此修保代表曾兩次被民進中央評選為“全國參政議政先進個人”。
設“中心” 解民憂 平民怒
省委書記巴音朝魯聽取修保律師工作匯報
作為吉林市律師協會會長,為了踐行維護社會穩定的律師職責,協助黨委和政府及司法機關化解上訪難題,2011年4月,修保個人出資26萬元在吉林市創辦了全國第一家專為上訪民眾提供義務法律服務的民間公益組織——吉林市信訪法律事務服務中心(下稱“中心”)。自信訪中心成立以來,共受理各類涉法涉訴信訪案件602件,結案518件,同信訪人簽訂息訪服務、代理協議260件,息訪人數達5800余人,通過無償服務為信訪人免除律師代理費近百萬元;2018年4月,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于逐步實行律師代理申訴制度的意見》,修保又帶領律師隊伍組建成立了全國首家民辦非企業性質的法律志愿服務組織——吉林市律師代理申訴案件服務中心,旨在通過由律師代理再審申訴的形式,達到引導信訪申訴人依法維權、減少信訪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目的。申訴服務中心成立以來,共處理申訴代理案件70余件。并有30余件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經過申訴服務中心律師向信訪人講解法條及有效勸解,最終息訴罷訪。社會關注度高、矛盾比較突出,市委、市政府交辦的10余件案件也得到了妥善解決或檢控。例如:為五常市29名受害農民義務維權三年、榆樹市農民趙云俠因子被害要報復社會的惡性事件、為農民工因在打工期間受重傷截肢并未得到合理賠償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為20戶農民工人化解拆遷難題等案件。
結 語

修保在吉林江城數百萬人民心中有著極好的社會口碑, 2016年,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對修保探索出的“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吉林經驗’”,在《長安》雜志做專刊進行報道,并向全國予以推廣;同年,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共中央委員會《民主》雜志對“民進會員協助地方黨委及政府化解信訪問題”做專刊報道;2017年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長安》雜志又對修保的事跡進行了報道;2007年吉林市委綜合調查組在“江城日報”頭條刊登了“鐵肩擔道義,正氣促和諧”記吉林保民律師事務所心系社會、維護大局、努力促進社會和諧的調查報告被登在黨報的頭版頭條。修保還先后被民進中央組織的先進事跡報告團到新疆、陜西等各地進行宣講。修保也因此先后榮獲全國40萬律師中唯一兩次獲得中宣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央文明委、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和共青團中央六部委評選的“全國助人為樂道德模范提名獎”的律師,同時被國務院、全國總工會和司法部等授予了“全國勞動模范、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參政議政先進個人、全國十佳維護職工權益杰出律師、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和全國優秀律師”等稱號。2011年被推選為感動中國候選人。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等全國三十多家媒體對其事跡進行了報道,中央電視臺還以“狀王修保”為題和“正義的力量:破解信訪難題”對修保律師為民排憂解難的先進事跡進行了專題報道,吉林市委宣傳部組織出版的修正氣、保權益“平民大律師”一書深受人民群眾喜愛,修保律師30年為民伸張正義成為吉林省的“名牌”。這是省政法委領導在律師工作會議上對修保的評價。
主辦單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 吉ICP備10201797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