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審理了一起案情特殊、矛盾交織的民事糾紛。為盡最大努力實現涉訴矛盾糾紛一次性解決、實質性化解,法官對雙方當事人展開了一場情理法交融的“背對背”式調解,最終讓雙方當事人放棄了過往的執念與憤慨,開啟了各自人生的新篇章。
案情交織:情感破裂引發雙重爭議
王某與張某曾是一對親密的戀人,在戀愛期間,王某意外懷孕,后因種種原因無奈終止妊娠。此次流產手術不僅給王某的身體造成了損傷,也對其心理造成了較大傷害。不久之后,二人因感情不和結束了戀愛關系,但就戀愛期間的花銷問題產生了分歧。雙方溝通無果后,張某訴至法院,要求王某返還戀愛期間購房、采購家電及其他開銷在內的借款數十萬元,有銀行流水及微信聊天記錄為證。與此同時,王某亦提起訴訟,認為在流產手術導致其身體受損一事上張某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嚴重影響了其今后的生活和孕育的幾率,要求張某承擔相應的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調解攻堅:情法交融化解雙方心結
法官為促進案件實質性化解,減少當事人訴累,決定盡最大努力化解雙方的矛盾。調解當日,王某表示,得知被張某起訴,自己既怨恨又不解,比起金錢和賠償,更在意的是自己真心真意的付出為何會換來法庭上的針鋒相對。張某表示,自己為了結婚與女方交往,付出了很多,也需要給家里一個交代。雙方均表示無法調解,堅持訴訟。
面對劍拔弩張的局面,法官審查證據后,聚焦兩個案件的關鍵癥結,認為仍有調解的可能性,決定采用“背對背”的方式開展調解工作,引導雙方理性解決糾紛。一方面,從法律角度幫助雙方分析案情,厘清事實與法律責任。另一方面,從情理角度勸導雙方,二人在感情中都曾付出了真心,理性妥善解決問題才不辜負曾經的付出與相識。經過3個小時的耐心勸導和釋法明理,雙方當事人認可了法官提出的建議,均撤回起訴,雙方矛盾在法院實質性化解。
初審:韓蕊
復審:姚麗
終審:劉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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