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13時30分許,榆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公路交通管理一中隊民警帶領輔警巡邏至轄區G503公路72公里處時,一名男子焦急攔車求助,稱其車上的孩子手部受傷且失血嚴重,狀態危急,急需送往醫院救治。該男子生怕路途耽擱會錯失最佳救治時機,懇請交警協助護送。
執勤民警立即上報情指中心,隨即迅速駕駛警車開路護送。途中,民警不斷喊話提醒沿途車輛避讓。在警車的引領下,一條珍貴的“生命通道”迅速開辟。
原本約半小時的路程,僅用10分鐘就將受傷男童安全送達榆樹市人民醫院,為后續急救爭取了寶貴時間,男童家屬對此連聲向民警致謝。
初審:韓蕊
復審:姚麗
終審:劉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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