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檢察職業體系,加強檢察官助理隊伍建設,促進檢察官助理職業發展,11月7日,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成功組織首批高階段檢察官助理選拔筆試,來自全市兩級檢察院共134名檢察官助理在市檢察院機關考場參加考試。
本次筆試為閉卷形式,內容突出政治引領與檢察實務相結合,涵蓋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大檢察官研討班精神及“四大檢察”、控告申訴等核心業務知識,全面考察檢察官助理的政治素養與業務能力。期間,市檢察院檢務督察部全程派員監督,市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工作人員現場監考,整個考場氛圍嚴肅、秩序井然,展現了長春檢察機關干警的過硬紀律作風和良好職業風貌。
本次考試是深入貫徹落實最高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見》精神和省檢察院相關部署要求以及長春市檢察機關“領軍人才”“青年人才”兩個戰略規劃的具體舉措和生動實踐。此前,市檢察院為做好檢察官助理分階段培養,專門出臺了《長春市人民檢察院高階段檢察官助理管理工作辦法(試行)》,并就高階段檢察官助理選拔基本條件、工作程序、培養方式、管理模式等作出明確規范。
下一步,市檢察院將綜合筆試考試成績、民主測評等情況,統籌全市兩級檢察院按照比例擇優確定一批高階段檢察官助理。同時,針對檢察官助理職業特點加強選育管用,不斷暢通職業通道,增強職業認同,引導安心履職,為長春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基礎。
初審:韓蕊
復審:姚麗
終審:劉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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