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深入貫徹黨中央、省委和市委決定,統一全市政法各部門思想和行動。
(三)組織開展全市政法領域的調查研究,協助黨委決策和統籌推進政法改革等各項工作。
(四)加強對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工作。
(五)監督和支持全市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
(六)指導推動全市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
(七)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