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市、開發區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市司法局法律服務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系列舉措,以司法行政職能護航民營企業發展,努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白城市司法局經開分局實施“1+9”法治服務企業行動,助力營造宜商、惠商、安商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1”即組建一支“法治服務企業團隊” 緊緊圍繞企業發展需要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要求,成立護航民企發展專項團隊,整合市局律師、仲裁、公證、人民調解等專業力量,加強協調聯動,實現法治惠企服務全覆蓋。建立需求歸集、研判分析、會商會辦、需求反饋四項機制,推進各項工作任務有序落實。 “9”即實施九大法治服務企業行動 1.實施調研入企行動 組織“惠企法律服務團隊”深入企業,找準企業經營活動的“堵點”、“難點”,提供精準性的法律服務,確保走訪覆蓋面和調研實效雙提升。 2.實施制度惠企行動 在重點企業設立立法基層聯系點,在制定涉及民營企業權益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和做好涉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和產業鏈相關政策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時,充分聽取企業意見,加強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保護。 3.實施普法助企行動 充分發揮惠企普法大講堂作用,實行訂單式普法制度,為企業提供普法講座、案例研討等上門普法活動,幫助企業提升法律素養、防范法律風險。 4.實施執法穩企行動 設立“營商環境監測點”,選派聯絡員與企業建立聯系,定期開展回訪。組建“執法監督團”,深入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工作,努力為民營企業構建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 5.實施公證利企行動 建立“一張卡片、兩個熱線、三個通道”助企制度,與企業建立《公證法律服務對接卡》,公開24小時服務熱線。對企業及企業員工開辟“綠色通道”,優先辦理各類申請;采取公證收費緩收或減收措施,助力企業穩定發展,解除企業后顧之憂。 6.實施調解潤企行動 探索“1+1+1+1”聯動調解模式,即1名律師調解員+1名人民調解員+1名相關專業人員+1個法律服務先鋒崗,形成“多方參與、多元化解”的格局。幫助企業防范“兩鏈”風險、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秩序、維護企業和諧穩定。 7.實施仲裁、復議護企行動 對涉及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裁量權的案件,快速啟動行政紓解程序,優先適用調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爭議,切實降低民營企業維權成本。加強涉企案件復議監督,督促涉案行政機關及時糾正違法和不當行政行為,對涉及仲裁案件,快立快結 。 8.實施體檢治企行動 深入開展“律師進百企,助推企業經營發展”活動,及時匯總梳理發現的情況問題,形成高質量行業性、區域性“法治體檢”報告,提供決策參考,提高企業宏觀指導能力。 9.實施法援暖企行動 開通民營企業員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為企業困難職工和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實現“應援盡援、盡援優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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