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政法委成立于1982年2月,辦公地點在縣公安局四樓東側。內設科室5個,分別是:政治處、辦公室、基層社會治理科、反邪教協調科和執法監督科。
主要職責是: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全縣政法各部門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深入貫徹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決定,對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進平安鎮賚、法治鎮賚建設,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縣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綜治維穩工作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四)加強對全縣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工作。
(五)組織開展全縣政法領域的調查研究,研究擬訂政法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時向縣委提出建議。
(六)掌握分析全縣政法輿情動態,協調政法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傳工作。
(七)監督和支持全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和協調重大、疑難案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八)組織研究全縣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深化政法改革,
(九)推動全縣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代管縣法學會機關。
(十)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鎮賚縣法學會、鎮賚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服務中心由縣委政法委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