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中共洮南市委政法委員會是市委領導全市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全市政法各部門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深入貫徹黨中央和省委、市委決定,對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進平安洮南、法治洮南建設,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綜治維穩工作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 協調最關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四)加強對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家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
(五)組織開展全市政法領域的調查研究,研究擬訂政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時向市委提出建議;參與有關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的起草、 修改工作,及時提出立法議。
(六)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協調政法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指導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傳工作。
(七)監督和支持全市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和協調重大、疑難案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八)指導推動全市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
(九)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