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政法委的主要職責是: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全區政法各部門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深入貫徹黨中央和省、市、區委決定,對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進平安西安、法治西安建設,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區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綜治維穩工作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四)加強對全區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工作。
(五)組織開展全區政法領域的調查研究,研究擬定政法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時向區委和上級政法機關提出建議。
(六)掌握分析全區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協調政法各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指導政法各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傳工作。
(七)監督和支持全區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和協調重大、疑難案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八)組織研究全區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導推動全區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代管區法學會。
(十)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委政法委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業務科(綜合科):負責本部門、本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工作。配合區委干部主管部門,研究提出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措施。承擔協助區委及區委干部主管部門管理政法部門領導干部工作。協助主管政法工作的區委領導同志了解政法各部門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情況。推動政法隊伍紀律作風和廉政建設,負責指導組織開展機關、直屬單位及政法隊伍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政法系統人才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辦理政法系統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政法輿情的監控分析,研究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國內外輿論情況和信息,提出對策建議,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區委宣傳主管部門。承辦綜合協調政法部門媒體宣傳工作的具體事宜。協助區委宣傳主管部門做好政法領域重大案(事)件的輿論引導工作。指導政法部門和有關單位擬定宣傳方案和口徑。協助區委宣傳主管部門指導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傳活動。承擔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干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根據授權代管區法學會的干部。承擔區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涉及政法工作綜合性文稿事務。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固定資產管理、保密等工作。協助領導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況。負責內外聯系與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全區政法系統信息化建設指導協調工作。
(二)維護社會穩定科(維穩科):組織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動態,分析研判社會穩定形勢,及時提出對策建議。統籌協調全區政法各部門處理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項,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配合政治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牽頭單位,指導全區政法系統加強國家政治安全研究,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形勢,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調研掌握一定時期內政治安全重大問題、突出情況、重要動向,指導協調政法等部門維護政治安全工作。組織政法系統開展政治安全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督促檢查政法各部門做好政治安全防控、危機防控。調查研究涉邪教問題,了解掌握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氣功組織的情況,分析研判形勢,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推動各相關部門做好反邪教工作,統籌部署開展重大反邪教斗爭活動。監督檢查全區政法部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調查分析和及時糾正存在的傾向性問題,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推動政法部門建立健全執法監督制度,針對突出違法問題組織專項檢查和專項治理。監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督促依法及時辦理有重大影響、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指導協調上級政法委和區委交辦案(事)件和需要區委政法委統籌研究把握原則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處理工作。承擔涉法涉訴信訪工作。
(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科(綜治科):調查分析全區社會治安形勢并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導檢查和綜合考評。指導協調各鄉鎮(社區)和各部門推進掃黑除惡、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協調推動重點領域、行業、物品安全管理。調查研究流動人口、特殊人群和重點青少年群體等服務管理工作有關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推動建立覆蓋全部實有人口的動態管理體系、特殊人群社會關懷幫扶體系。指導協調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協調推進全區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建設,推動開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指導協調推動各級綜治中心建設、深化拓展網格化服務管理,完善鄉鎮(社區)、村綜治維穩機制。指導協調公用設施和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護路護線聯防、校園和醫院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協調推動“雪亮工程”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調查研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服務管理工作有關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研究完善群眾利益協調機制,組織協調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