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化縣委政法委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
(二)貫徹黨中央以及省、市、縣委決定,研究協調政法單位之間、政法單位和有關部門、地方之間有關重大事項,統一思想和行動。
(三)加強對政法領域重大實踐和理論問題調查研究,提出重大決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見和建議,協助縣委決策和統籌推進政法改革等各項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會穩定形勢、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平安建設工作協調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妥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協調指導政法單位和相關部門做好反邪教工作。
(五)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工作。
(六)支持和監督政法單位依法行使職權,檢查政法單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密切配合,完善與紀檢監察機關工作銜接和協作配合機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七)指導和推動政法單位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協助縣委及其組織部門加強政法單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協助縣委和紀檢監察機關做好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
(八)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國家安全領導機構、依法治縣領導機構的決策部署,支持配合其辦事機構工作;指導政法單位加強國家政治安全戰略研究、法治通化縣建設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建議和工作意見,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維護政治安全工作和執法司法相關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和有關部門做好依法辦理、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等相關工作。
(十)完成縣委和市委政法委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