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河口市委政法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全市政法各部門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深入貫徹黨中央和省委、市委決定,對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進平安梅河口、法治梅河口建設,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綜治維穩工作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四)加強對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工作。
(五)組織開展全市政法領域的調查研究,研究擬訂政法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時向市委提出建議。
(六)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協調政法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指導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傳工作。
(七)監督和支持全市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和協調重大、疑難案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八)組織研究全市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導推動全市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代管法學會。
(十)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