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年初以來,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圍繞如何讓企業避免糾紛、縮短商事糾紛解決時間、降低企業解紛成本,維護勝訴企業合法權益等,將營創法治營商環境作為法院司法工作服務經濟發展的契合點和落腳點,融入到法院執法辦案全過程。
踐行楓橋經驗,拓寬企業解紛渠道
“涉物業糾紛雖然爭議標的不大,但雙方當事人往往針鋒相對,難以化解,如果大量涉物業糾紛涌入法院不僅增大了審判工作量,同時也會讓企業囿于無盡的訴累,”司法調解協會的工作人員說道,“所以針對此類糾紛我們都推薦物業公司先行在調解協會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再進入訴訟程序”。
4月初,某物業公司因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起訴124位業主。在得知司法調解協會可以免費進行訴前調解后,物業公司選擇先以調解的方式解決紛爭。受理糾紛后,調解員通過電話溝通,了解業主訴求,針對不同情況,提出對應的解決辦法。在聯系雙方約定時間調解后,調解流程基本可以集中在當天解決,且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之后大多能夠當場給付物業費,極大縮短了企業解紛時間。
近年來,綠園法院不斷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成立司法調解協會,開展訴前調解,強化訴調對接等,有效地滿足了企業的多元司法需求。今年3月,吉林省企業法律顧問協會法律事務調解中心在綠園法院舉行揭牌儀式,并正式投入運行,為高效開展訴前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引入專業調解力量。上半年,司法調解協會共成功調解涉企糾紛60件,法律事務調解中心化解糾紛49件,效果初顯。
推行“互聯網+”,降低企業訴訟成本
互聯網時代為當事人訴訟活動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條件。2021年初疫情嚴重,根據上級要求,綠園法院暫停現場立案、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改為網絡渠道辦理,這也意味著法院的工作全部轉為“線上”進行,審判執行工作又一次迎來了“考驗”。為方便當事人立案、參與庭審,特別是在疫情期間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綠園法院推進“互聯網+”訴訟模式,深化智慧法院成果應用。

立案方面,推進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三位一體”式訴訟服務,實現了網上立案、網上繳費、電話立案、跨域立案、案件查詢、訴訟指南等功能,有效推動了訴訟服務事項跨區域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同時,開通涉企案件綠色通道,由專人受理涉企案件,助力企業高效完成立案流程,上半年累計涉企立案2851件。審判方面,拓寬在線訴訟渠道,啟動互聯網法庭、云間庭審系統,開展商事案件線上調解、線上審判,方便企業通過視頻連線方式參與訴訟。執行方面,充分運用“總對總”網絡執行查詢及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證券、保險、工商總局、民政、不動產、銀行、網絡資金與車輛等登記信息查詢,網絡查控措施期限內發起率高達100%。
提升審判質效,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我沒想到,從立案到結案,僅僅35天就拿到了勝訴判決書,整個訴訟過程不用請律師,案件受理費還是減半收取的,只花了4479元!”某塑業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領取勝訴判決書時激動地說。
據了解,原告某塑業公司向被告某食品公司出售了價值51.58萬元的產品,并簽訂了《瓶坯、瓶蓋、膜銷售合同》7份。2021年5月,塑業公司向綠園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被告食品公司給付拖欠了一年之久的貨款。被告食品公司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法院依法缺席審理。經公開開庭審理,法官依法判決被告食品公司給付原告塑業公司貨款51.58萬元。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趙某某收到敗訴判決書后,接到了法官的電話回訪。她說:“雖然敗訴了,但我認為法官是公正的,是我欠人家貨款,就應該償還。我們經商辦企業需要的就是一個公平的營商環境”。

上述案例僅僅是綠園法院發揮審判職能,為企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一個縮影。3月以來,綠園法院不斷優化商事案件審理流程,改革審判方式,配強審判團隊;對商事關聯案件合并審理,壓縮案件審理周期,提高當庭裁判比例;嚴格規范普通程序的適用,商事糾紛簡易程序適用率達到80%以上;規范案件受理費用,立案之時直接按照簡易程序減半收取案件受理費……通過優化司法服務質量,綠園法院為企業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強化執行力度,兌現勝訴企業權益
拿到勝訴判決后如何及時兌現成為企業最為擔憂的事實。為了解決勝訴企業后顧之憂,綠園法院積極推進財產保全,縮短保全周期,加大查凍扣、評拍變等措施力度,嚴厲打擊失信行為。目前,綠園法院執行局共辦理涉企財產保全案件257件,保全金額1.71億余元,平均結案天數7.3天,累計上拍房產73套,車輛16臺。同時,綠園法院積極協調,加強聯動,對涉企的重點執行案件堅持謙抑、審慎、善意的司法理念,采取活封、財物置換等措施,盡快推動案件資產處置,避免民營企業財產貶值受損。4月初,綠園法院成功騰遷了219棟溫室大棚,將整個園區及附屬設施交付申請執行人。案件處置中,既保障了村民的租金利益、案外人和花卉種植戶的經濟利益,避免了群體信訪,又保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利益,沒有將以物抵債變成“強買強賣”。最終,大棚的順利交付實現了多方共贏,最大限度保護了各方利益。
針對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綠園法院加強審查力度,執行依法有序,避免給企業造成損失。如在今年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某餐飲店拖欠食品安全行政罰款一案中,法官發現案情明顯輕微,行政相對人造成的食品安全隱患不大,且食品調料過期情況出現在疫情爆發期間,飯店未實際經營,過期的食品調料流入經營極少。考慮到企業在疫情爆發前后都有實際的經營困難,待疫情緩解企業正常經營后,法院才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企業也認識到食品安全無小事,罰款已配合執行到位,此舉既維護了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行為,又保護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延伸審判職能,精準提供司法服務

綠園法院積極搭建服務企業發展平臺,在最大限度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基礎上,切實增強司法服務的能動性。一方面開展送法進企業、進機關活動,為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法律問題,規范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另一方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來法院參觀、觀摩庭審,實現近距離感受司法、理解司法、支持司法,全面推動企業提升管理能力,規范自身行為,提升競爭力。同時,為了做好法治宣傳工作,法官將物業合同糾紛、農村土地糾紛的庭審開到社區和田間地頭,達到審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目前,綠園法院已經線下在企業、社區開展送法活動22次。聚焦公開透明營商環境建設,依托微信公眾號、抖音短視頻等平臺,發布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和諧發展的相關文章24篇,短視頻6個,并被平安吉林、北方法制報、吉林廣播電視臺等多家省級媒體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