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柳河法院多措并舉積極采取網絡化辦公開展審判執行工作,堅持人員“在崗”+“在線”,在減少人員聚集的情況下,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做到疫情防控期間,司法為民“不打烊”。近日,柳河法院孤山子人民法庭利用微信群聊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
2014年10月,原告閆某與被告冀某1相識,后于2016年6月在柳河縣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一男孩冀某2。二人婚后因性格不合,經常為生活瑣事吵架,原告多次受到被告言語攻擊,甚至有動手的行為,使原告既傷心又失望,二人于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下半年一直處于分居狀態。2018年10月,原告隨被告到青島生活,生活半年后發現被告還是重復同樣的問題,于是原告于2019年7月回到老家黑龍江,二人一直分居至今,期間雙方兩次協議離婚未果。2021年1月初,閆某用網上立案的方式訴至孤山子法庭,請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并由原告撫養婚生子冀某2。
接到本案后,庭長和調解員與二被告進行溝通,了解到原告在黑龍江,被告在山東,受當前疫情影響,均無法到庭調解,便將二人微信要過來,建了個群聊。經過法官和調解員耐心的勸導,雙方當事人表示感情已無挽回可能,同意離婚,但被告要求撫養婚生子冀某2,不需要原告承擔撫養費。隨后,雙方就財產、債務、孩子等問題溝通后,最終通過微信群聊達成一致意見,并作出調解書:原、被告離婚,孩子冀某2隨冀某1生活,閆某不承擔撫養費。
在疫情防控工作的關鍵期,柳河法院號召全體法官在疫情面前不畏懼、不懈怠,積極探索科學高效的辦案方式,引導當事人通過網上立案、在線調解等方式進行訴訟活動,減少外出,降低風險,努力實現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通過微信調解“隔空”辦案,既減少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又滿足了案件當事人的訴訟需求,大大提高了訴訟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