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是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會議,舉國關注、舉世矚目,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作出部署,為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政法機關要持續深入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對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忠誠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職責使命,為吉林高質量發展明顯進位和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貢獻政法力量,譜寫“中國之治”吉林新篇。
學習貫徹全會精神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省委政法委作為省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必須在講政治上當先鋒、作表率,帶頭深入學習貫徹全會精神,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將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到位。要在思想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學習全會精神納入政法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政治輪訓范疇,通過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專題培訓、研討交流等方式,逐段逐句研讀《決定》,深刻理解豐富內涵、精髓實質、核心要義、重大意義,進一步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在政治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將學習貫徹全會精神與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吉林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相結合,準確把握習近平總書記3次視察吉林、3次東北振興座談會上指出的“六大優勢”“四大短板”,聚焦習近平總書記對吉林提出的五方面明確要求,結合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調查研究,找準吉林政法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項,制定問題清單,逐一研究改進措施,以改革的方式解決實際問題。要在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決定》提出的落實司法責任制、專門法院設置、行政案件管轄、構建協同高效的警務體制機制、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健全國家安全體系等改革內容,在吃透改革要求的基礎上,將國家事權和地方事權梳理清晰,精心謀劃改革具體舉措,把握改革的內在邏輯,區分輕重緩急,排好優先序,不斷提升改革的精準性、針對性、實效性。發揮黨委政法委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辦落實職能,把落實全會精神作為督查巡查的重要內容,深入開展政治督察、執法監督、紀律作風督查巡查,持續推動全會精神和《決定》部署的改革措施在政法系統落細落實。
二、以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為目標,持續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
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是積極應對各類風險挑戰,服務保障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內在要求,是續寫“兩大奇跡”新篇章、有效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舉措。我們要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有效防范和化解各類風險,為吉林振興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政治社會環境。要牢牢守住邊境安全穩定底線。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加強邊境建設管理,事關國家政治安全和邊境安全。吉林地處國家重要戰略方向,有1400多公里邊境線,要堅決扛起維護國家“五大安全”的重要使命,深入開展平安邊境創建活動,強化底線思維,增強防衛管控能力,堅決防范和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活動,真正做到守邊有責、守邊負責、守邊盡責。要積極化解矛盾風險。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維護社會穩定責任制規定》及我省實施辦法、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為抓手,堅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以及房地產、地方債、勞動關系等領域風險隱患,嚴防風險連點成片、疊加外溢,嚴防向社會穩定、政治安全領域傳導,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要抓實綜治中心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決定》也將其納入其中。要以綜治中心建設為抓手,強力推進有力量進駐、有專門場地、有專項經費、有編制機構“四有”縣級綜治中心建設,持續推動“多中心”整合為“一中心”,做深做實訴源治理、警地融合、警民融合、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實現群眾訴求一站式接收、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讓人民群眾解決急難愁盼問題“只跑一地”,解決基層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問題。要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統籌協調公安、司法行政、教育、衛生、民政等力量,探索破解專門學校建設難題的新思路新路徑,加強青少年違法犯罪綜合治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救助、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等工作,有效防止個人極端案件發生。堅持懲防并舉、綜合施策,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創新完善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嚴打突出違法犯罪,牢牢守住不發生暴恐案事件的底線,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以服務保障吉林經濟高質量發展為重點,持續抓好法治吉林建設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吉林振興要堅持從解放思想抓起、從創新體制機制入手、從優化營商環境破局,這是習近平總書記給我們出的時代答卷。《決定》明確提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政法機關是法治建設生力軍,要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積法治之勢,著力打造公平正義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質量發展。要推進科學立法,持續完善親商的政策環境。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對不符合新發展理念、不利于高質量發展、不適宜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法規進行全面檢視,及時提出立法修法和司法解釋建議。堅持小切口、大縱深,把省委政法委及各政法單位已經出臺的有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措施辦法抓實抓細抓出成效,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要推進嚴格執法,持續打造安商的市場環境。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執法司法突出問題專項檢查,重拳整治亂作為、不作為、不敢為、不善為問題,嚴格規范受立案工作,依法審慎適用強制措施,加強執法司法權力監督制約,提升企業和人民群眾法治獲得感。要推進公正司法,持續優化惠商的法治環境。堅持府院聯動,在全省開展拖欠中小企業債務執行積案集中化解攻堅。在重大案件辦理等工作中,靈活運用執法司法政策,堅決防止“辦了一個案件,垮了一個企業”。高水平建設長春智慧法務區,依托“六個專業法庭”,引導法務區強功能、聚資源、興業態,構建高能級法務生態體系,提高對全省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貢獻率。要推進全民守法,持續建設護商的政務環境。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開展形式多樣的“六進”活動,讓法治化營商環境氛圍更加濃厚。聚焦企業設立、發展、成長、破產、清算退出等不同階段需求,持續深化政法領域“放管服”改革,提高執法司法透明度,為市場主體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專業精準的法治服務。
四、以提升干部現代化建設能力為重點,持續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吉林政法鐵軍
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在黨,關鍵在人,關鍵在于建設一支堪當重任的干部隊伍。《決定》對提高干部現代化建設能力作出重大部署,提出要“健全常態化培訓特別是基本培訓機制,強化專業訓練和實踐鍛煉,全面提高干部現代化建設能力”。我們要結合政法工作實際,全面加強政法隊伍正規化、革命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吉林政法鐵軍。要著力鍛造忠誠鐵軍。堅持從政治上建設和掌握政法隊伍,教育引導全體政法干警把忠誠融于血脈、注入靈魂,做到有信仰、顧大局、愛人民。要著力提升政治能力,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首先從政治上看、從政治上學、從政治上悟,做到觀察分析形勢首先考慮政治因素,籌劃推動工作首先落實政治要求,處理解決問題首先防范政治風險,確保各項工作有良好的政治導向、政治影響、政治效果。要著力鍛造干凈鐵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縱深推進政法領域全面從嚴治黨,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狠抓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落實,深化治理司法人員與律師不正當接觸交往,堅決懲治執法司法腐敗。堅持執法司法業務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相融合,紀委監委專責監督和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政法單位內部監督制約相貫通,嚴格執紀監督,從嚴壓實主體責任,一體推進“三不腐”。持續鞏固深化黨紀學習教育成果,持續糾治“四風”,培樹“嚴新細實”新風。要著力鍛造擔當鐵軍。突出實戰、實用、實效導向,深入開展大學習大培訓大練兵,全面提升干警職業素養和實戰本領,確保平常時候看得出來、關鍵時刻站得出來、危險關頭豁得出來。要抓實愛警暖警惠警工作,落實落細撫恤優待政策和幫扶措施,完善依法履職保護機制,健全優化職業榮譽體系,不斷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戰斗力。要把培養優秀年輕干部放在事關政法事業后繼有人的戰略高度來抓,鮮明樹立選人用人正確導向,健全“選育管用”全鏈條工作機制,大力選拔政治過硬、敢于擔當、銳意改革、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的干部,切實把政法隊伍建設好、管理好、服務保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