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寬城法院長江路開發區人民法庭在轄區某村委會巡回審理了兩起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將法庭搬到村民家門口,讓人民群眾足不出戶就能獲得司法服務,不僅減少了當事人訴累,更收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
2017年,某農業公司與蘭家鎮某村十二戶村民簽訂《土地流轉承包合同》,約定將土地流轉給農業公司用于發展農村經濟和重點農業項目,時間為6年,流轉費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合同期屆滿后,雙方就繼續承包土地等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楊某等兩村民先行遂訴至寬城法院,要求農業公司返還土地并恢復原狀。
承辦法官經調查發現,該案不僅涉及村民利益,涉案村民較多,處理不好容易導致矛盾升級,并且還關系到鄉村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只有妥善化解糾紛,才能維護村民利益又能達到優化營商環境的目的。于是,法官多次到該村實地踏查,了解土地流轉面積及現狀等情況。發現土地上建有大面積溫室大棚、育苗室等設施,且蔬菜果樹等農作物正值生長期。
了解具體情況后,法官決定本著維護農戶權益、為企紓困解難的出發點去化解雙方矛盾,并且,也可以防止后續系列訴訟案出現,從而導致矛盾升級。與此同時,考慮到基層組織知民情、懂民意,有他們參與更容易化解糾紛,遂決定將庭審現場搬至當事人所在村委會,并邀請村干部參與庭審,共同開展調解工作。


庭審中,法官將調解的理念貫穿案件審理始終,與村干部形成合力,圍繞農戶的切身利益和企業發展生存的難點進行反復研判、磋商,努力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平衡,同時圍繞爭議焦點說理釋法。在法官耐心勸導和釋法說理后,村民們終于有所動容,均同意將承包地繼續流轉給公司,相關事宜待后續協商。
庭審結束后,法官針對此類糾紛及其他涉農相關法律問題與旁聽村民進行了互動交流,并對村民提出的法律問題一一耐心予以解答。村民們紛紛表示,通過旁聽本次庭審,對法院審理案件有了更直觀的認識,感受到了便捷的司法服務。
土地是農民生存的根本,解決好農村土地糾紛,事關服務鄉村振興大局。下一步,寬城法院長江路開發區人民法庭將繼續以實際行動詮釋“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強化司法功能和社會功能為著力點,不斷創新司法服務模式,主動變“坐堂問案”為“送法上門”,繼續將法庭搬到田間地頭、農家院落、床沿炕頭,將司法服務送到人民群眾家門口,打通司法為民“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