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市豐滿區委政法委員會是區委工作機關,領導全區政法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關于政法工作的決策部署,統一全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維護憲法權威,支持政法單位依法履行職責,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二)深入貫徹黨中央和省、市、區委對政法工作的決策部署,推進平安豐滿、法治豐滿建設;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推進智能化建設,研究全區政法工作,并督促貫徹落實;組織區政法各部門開展調查研究,推進政法改革,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會穩定形勢、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創新完善各部門參與平安建設協調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妥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研究和協調解決重大、疑難案件,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
(四)加強全區政法工作的調查研究,統籌協調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監督指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
(五)支持和監督全區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密切配合、政法單位與有關部門、地方之間有關重大事項的解決辦理,指導和協調政法部門執法司法相關工作。監督政法各部門法律實施,維護法律權威。
(六)指導和推動全區政法單位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
(七)掌握分析全區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協調政法部門加強網絡媒體宣傳工作,及時妥善處理政法輿情。
(八)代管法學會。
(九)完成市委政法委、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