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彬,男,68歲;林某祥,男43歲,系林某彬之子。2021年1月1日,按照某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開展相關地區全員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某市某區某社區設置核酸檢測點對該社區居民進行核酸檢測,某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宋某某在該核酸檢測點執勤。當日8時20分許,該社區居民林某彬在排隊等候檢測時因插隊引起其他群眾不滿,雙方發生口角。
民警宋某某上前勸阻時,林某彬非但不聽勸阻,反而與其子林某祥在明知宋某某系執勤民警的情況下,一同對宋某某進行毆打、撕扯、謾罵,致宋某某左面部挫傷、右肩外傷、左手拇指挫傷,防護服被撕壞。
李某于2020年11月26日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10日被某市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批準逮捕。2021年1月11日,李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提起公訴。李某認罪認罰,檢察機關建議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1月17日,某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