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法院勸農法庭法官王宇峰通過實地調查、多方走訪成功調解一起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原告某公司與被告某農民合作社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經兩次續租,目前已履行7年。近期,原告經測量,認為被告實際交付的土地面積與租賃合同約定的面積不符,故起訴到法院,要求被告返還超額支付的租金一百余萬元及資金占用損失。
受案后,承辦法官發現本案時間跨度較大,租賃合同已經履行多年,且案件涉及出租土地的農民30多戶,涉及土地地塊130余塊,而且雙方當事人均無法提供土地面積測量參照標準。考慮到事實認定不清會導致當事人權益無法得到保護,而進行鑒定則會產生高額的費用支出和額外的時間成本,為減輕當事人訴累,高效化解矛盾糾紛,承辦法官聯系上了多年前案涉土地出租時進行過測量的村小隊成員王某,通過視頻溝通,并邀請村書記同行的方式,結合由測量人員提供的地圖,對案涉土地現場進行了實地勘察,并對相關農戶進行了問詢,終于發現了案件的突破口。
原來糾紛的發生,主要是因為兩個方面:第一是當初雙方在測量土地的時候,因案涉地塊太多,雙方出于信任僅進行了粗略測量,故包括水池、壟溝、馬路均有一部分面積粗略地計算進了租賃土地的面積;第二是因原告自身原因導致部分土地長期未使用,致原出租農戶不忍看土地荒廢又自行對土地進行了耕種,導致當前測量的實際土地租賃面積與約定不符。基于案件的實質爭議焦點及現場認定的事實,承辦法官從以上兩個方面入手,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對雙方進行釋法明理。最終雙方當事人對各方應承擔的履約責任予以認可,該案成功以調解結案。
二道法院勸農法庭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理念,結合轄區特點,靈活運用調解方式方法,深入田間地頭現場辦案,及時化解涉農矛盾糾紛,努力做到案結事了,為服務鄉村振興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